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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从日本背回244本淫秽漫画获刑

来源:红星新闻 时间:2026-04-11 22:50 阅读

据北京市检四分院4月10日消息,近日,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走私淫秽物品案宣判。2024年9月的一天,由日本东京飞往中国北京的国际航班抵达后,一名40余岁的女性旅客汪某携带2个大行李箱、1个小行李箱、1个手提包和2袋免税品,行李数量和判图异常引起海关关员警觉。经开箱检查,两个大行李箱中全部装着大量封面标注“十八禁”、内容露骨的漫画书籍。经清点与专业鉴定,涉案书刊中244本被认定为淫秽物品。

经查,汪某在日本某公司工作,同时也是一名“跨境代购”,长期在平台发布广告,宣称可代购日本限定漫画、玩具、徽章等,以赚取代购费。

最终,汪某被法院以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据北京市检四分院,

表面看,

此行为只是一门“小本生意”,

汪某只赚取代购费,

但其代购的漫画,

均为禁止入境的淫秽书籍。

我国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,走私淫秽物品进境的,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,走私淫秽书刊100册以上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,数量越高,量刑越重。

庭审中,汪某自愿认罪悔罪,称其误以为该行为仅会被处以罚款或没收货物,系对法律规定认知不足。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、自首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,依法作出相应判决。

办案检察官提醒:

跨境代购绝非“法外之地”,任何逃避监管、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都将被依法追责。海关监管日益精准,侥幸心理往往是犯罪的起点。

提醒跨境从业者:不得代购淫秽物品、违禁品;不得以“个人自用”为名逃避监管;莫让“赚点代购费”的小算盘酿成终身法律污点。

守法,才是最长久的“生意经”。

来源:北京市检四分院

网友看法

1、网友和合316: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 虚妄不是说不存在,而是说太唯心。 举个例子,你面前有一个杯子,你喝水,它就是水杯; 你抽烟,它就是烟灰缸; 你插花,它就是花瓶; 你插笔,它就是笔筒; 你愤怒的时候,它就是一地的玻璃渣。 杯子本身,其实它什么也不是,这叫空性; 你用它来干什么,它就是什么,这叫妙用。 你非要坚持,它一定就是杯子,这叫住相。 为此,你不惜和别人争论抬杠,这叫我执。 结果,你抬杠有了情绪和谩骂,这叫烦恼。 最后,你对这个人产生了反感,这叫偏见。 懂得了这些,就懂了一切唯心造。 然后,也就明白了, 这个世界,其实没有别人,只有你自己。 你在时,世界就跟着存在,你走后,世界就跟着消失。 那些别人,那些纠缠,那些执着,那些控制,不过都是你内心,跟自己起的各种纠缠。 于是,你就又明白了那句话: 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

2、网友诚意空间:她如果一口咬定是自己喜欢,自己欣赏呢?就像以前家中看毛片是不违法的,

3、网友可耐先生:影视,文学分级制度有没有列上日程?

4、网友东方沉龙:请问一下,她犯了什么罪[呲牙][呲牙][呲牙]

5、网友好学星空55:判的太轻了

6、网友似水流年太威武:判轻了,社会影响太大了

7、网友槽丘儿:漫画,多为青少年阅读。极可能毒害下一代,可恶!

8、网友潘楚尧:有个东西叫网盘[呲牙]

9、网友城城155172377:只要不是买卖或者传播,就不能以公权力推定一个公民有罪。她可以拿回去自己看,贴满整个房间不行吗?

10、网友红尘一心:这个缓刑是什么意思。法官,能讲讲吗

11、网友知情达理奶茶:淫贼

12、网友一路向北106394126:最终这244本怎么处理

13、网友孙克2:公权利不滥用,私权利受尊重。

14、网友仙家11:。。。互联网下载自己印不行吗?[泪奔]

15、网友六哥有点坏:好奇她长啥样[捂脸]

16、网友直率梦想5xy:把她送到樟木头收容所[灵光一闪]

17、网友心静如水336699:木图,是谁看了后说了淫秽书籍?拿出来让大家看看,如果大家都喜欢那就不能定为淫秽书籍

18、网友手机用户天堂城市:背了两大箱日本“特产”,原想赚一票,结果被查判刑一年六个月并罚款一万元,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。

19、网友沉着宇宙E9:啥叫判刑一年6个月,缓刑2年

20、网友草原雄鹰俯视大地:50年前抱在一起跳舞都能被枪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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