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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助”为养老再添一份保障

来源:健康报 时间:2026-05-27 23:38 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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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,就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作出系统性、总体性部署。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(社区)居民间的互相帮扶,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。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,为养老再添一份保障。

数据显示,2025年底,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.23亿,占总人口的23%,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2.24亿,占15.9%。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同时,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在弱化,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仍存在缺口,且很多老年人购买能力不足。互助性养老通过动员社会力量、激活邻里互助文化,可成为社会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。

近年来,我国多地涌现出互助性养老的探索与实践。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农村地区,年满60周岁的独居老人可申请免费入住互助幸福院。老人们相互帮助,获得更好的养老体验,有些幸福院还引入村卫生室实现了医养结合。北京市平谷区组织党员干部、网格员、低龄老人成立志愿服务队,为高龄老人提供巡视探访、助餐等服务。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浙江省杭州市、江苏省南京市等多地推行“时间银行”模式,群众可通过提供助老服务存储服务时间,未来可以兑换对等服务。各地自发探索,为互助性养老制度化积累了丰富经验。

推动互助性养老行稳致远,各地需因地制宜落实政策要求,结合已有经验,在资金来源、长期运行管理、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好保障。

当前,各地的互助性养老实践多依赖政府财政提供经费支持,用于设施运营、发放服务补贴等环节。今后,应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,可吸纳农村集体经济、福利彩票公益金、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,为互助式养老服务提供多渠道、更充足的资金保障。同时,应健全完善互助性养老长期运行机制,建立互助服务时间(积分)管理系统,让社区邻里、低龄老人的志愿服务可量化、可“储存”,在日后有需要时可兑换同等服务,避免产生“通存通兑困难”与信任危机。考虑到各地的互助性养老服务内容多停留在助餐、送药等基本生活照料方面,应加强对参与互助服务人员的健康宣教与能力培训。同时,链接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村(居)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专业资源,逐步提升服务质量与规范化水平,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要。

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。邻里互助、多户搭伙、结对帮扶等互助性养老方式,彰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情,提升的是烟火日常中的生活温度。这项工作,既需要各方积极探索实践路径,更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进来,共同描绘最美夕阳红的幸福图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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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孙惠(媒体人)

编辑:马杨

校对:于洋

审核:秦明睿 徐秉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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